各区、县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广州市旅行社国内旅游地接业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旅行社单项业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推行使用上述两个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州地区旅行社组团国内游与旅游目的地地接社之间签订的合同适用《广州市旅行社国内旅游地接业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地区旅行社为游客提供代订机票、酒店,代办签证等单项服务签订的合同适用《广州市旅行社单项业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二、从9月1日起,各旅行社可登陆“中国广州旅游网”(http://www.gzly.gov.cn)下载使用上述两合同示范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地接业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100812.doc
附件:2、单项业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20100812.doc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