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海防政策对潮汕文化形成起着决定性影响。 明朝建国伊始,施行锁海政策,使宋元以来潮州发达的海上贸易,受到极大的冲击。潮州海商为了继续从事海上贸易,多冒充贡使,或以通事身分,诱番船以入贡为名前来通商。而海禁稍松,潮州海商又络绎私自出海贸易。正德年间,明政府鉴于广东地方海上贸易不可禁绝的事实,允许海外商舶由“官府抽分,公为贸易”(《明武宗实录》卷113),潮州民间私舶往来交易遂有进一步的发展。明世宗即位之后,朝廷又严海禁之令。这时,潮州的海上私市贸易已经不可抑止,南澳成为南中国海上私市贸易的中心。中外商人贸易交接于此,而后放发商舶,南下北上。从事这种海上私市贸易活动的团伙,往往以武力对抗海禁,又恃其武力攻掠村寨、截劫商船,以祈取得更多的财富,酿成几十年的潮州海寇之乱。
明代海上贸易的兴衰起伏,在潮州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产生了连锁性作用。 由于实行海禁,原来地狭人稠、居民多以贩运贸易为业的福建下三州,因疆域接壤、文化面貌雷同,有大量移民迁入潮州,使本地区的人口数量持续发展。在人口增长的刺激下,农业商品化的倾向明显加强,又促进了本地区的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民间贸易日益活跃,从事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的人口剧增。潮人善贾的特点,因此而进一步加强,成为传统。
经济增长促进了文教的发展。洪武八年(1375)朝廷诏有司立社学,但在潮州并未见施行之效。正统元年(1436)潮州知府王源在本州岛设立社学,举行乡约。到正德嘉靖间,潮州士绅薛侃等从学王阳明,复回本地聚众讲习王学,并积极推行乡约。其时广东督学魏校也传檄各府县毁淫祠立社学。由于官师和士绅们的努力,儒家文化渗透到下层社会。追远报本,荣宗耀祖的理念为潮汕人普遍接受。
嘉靖以后,潮州海寇之乱加剧,本地居民多聚族自保,或一村筑一堡,或数村合一寨,武装自卫以御敌。这使潮州农村形成一批人口高度密集的大聚落。村寨之大者,人口以万计。大型村寨的形成和自立,导致宗族势力的强大,潮汕人的宗族观念也因此而进一步强化。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平定台湾,弛东南海禁,潮州社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此后五六十年间,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到乾隆中叶,本地区的粮食产出已经不敷自给。为了解决本地粮食短缺的问题,有着悠久海外贸易传统的潮州商人,在政府的许可下,打造洋船,从暹罗等地转运稻米进口。同时,由于人均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农民为了更高的劳动价值,扩大经济作物种植,农业生产进一步商品化。出现于明代后期的制糖、棉纺业更加发达起来,潮糖、潮毯、潮蓝布等商品,闻名南北。人口增加、农业商品化和手工业的发展,使得更多潮州人有可能专业从事商贸活动。最值得注意的,是儒生的业商。清代的科举制度限制了许多读书人的仕进,而本地发达商贸业给他们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机会。儒生的业贾,大大提高了潮州商人的素质;捐纳制度,又能给业贾有成者带来与仕进相当的荣耀。这样,潮人善贾的传统上面,又添加了重商的成份。
清代潮商活跃于国内外市场,随着商人们的走南闯北,本地的一些独特的民俗事象,例如潮州戏、潮州菜、工夫茶,在与中华文化其它地域分支的交流中定型,成为人们愿意承认,也乐于接受的文化特质。
注:本资料由《广东汕尾网》漠月先生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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